“體者,為知識之載而為道德之寓也,其載知識也如車,其寓道德也如舍。”體育,正是鍛造健康體魄、釋放靈魂活力的舞台。它教會我們堅持與毅力,引領我們追求卓越與超越,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篇章。在綜測方面方面,我們也有相關條例,可供大家參考。
Ø加分項
1. 自主學習學校教學計劃以外的體育類網絡課程(指在教務管理系統以外選修的網絡課程),考核合格每門加4分,累計不超過5門。【自主申報】
2.積極參與學生社團及學校、二級學院組織的各類體育活動,每次加2分,組織者視情況加5-8分。【集體申報】
3.凡積極參加學校運動會的加2分;破校運動會紀錄的加10分;取得前三名的分别加10分、8分、6分,四到八名加2分(同一獲獎項目以最高分累計,此項不超過20分)。【集體申報】
4.凡代表學校在國家級、省級體育競賽活動中取得名次(含團體項目)或獲獎的,前八名分别加10-60。【集體申報】
5.凡代表學校參加國家級、省級、市級體育類活動的分别加15分、10分、5分;參與校級重要體育類活動的加5分。【集體申報】
6.凡積極參加校院兩級體育集訓隊,訓練認真刻苦的,或協助其他院系、外單位輔導訓練體育活動,成績顯著的,視情況加5-10分(此項累計不超過15分)。【集體申報】
Ø 減分項
1.無故不參加學校、二級學院或班級組織的體育活動的,每次減2分。
2.無特殊情況不參加大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的,每次減5分。
3.凡入選校院兩級體育集訓隊,無故不參加訓練的每次減5分。